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维护“3·15”权益 打击傍“3·15”网站           ★★★ 【字体:
维护“3·15”权益 打击傍“3·15”网站
——傍“3·15”网站侵害企业权益现象研讨会综述
作者:李秋菊    新闻来源:中国工商报    点击数:    更新时间:2008-8-7
“担负维护企业和消费者合法权益职责的工商部门和消协,为什么对于自己的‘3·15’品牌却不能有效维护?”7月25日,在本报举办的傍“3·15”网站侵害企业权益现象研讨会上,广州市澳大生物美容保健科技开发有限公司董事长吴湘溪把这个尖锐问题抛给了与会的国家工商总局和中国消费者协会代表。

   近年来,不少网站打着“3·15”旗号,以投诉曝光要挟企业,对企业进行敲诈勒索。本报曾多次对这一现象进行报道。为维护企业合法权益,维护“3·15”及相关政府部门的声誉,推动有关问题得以解决,本报邀请国家工商总局、中国消费者协会相关部门负责人及有关政府部门负责人、法律专家,就“3·15”是否属知识产权、如何遏制网站侵权、被侵权企业如何维权等问题进行了研讨。

  “3·15”权益应维护

  众所周知,“3·15”是国际消费者权益日,与“6·6”全国爱眼日、“9·20”全国爱牙日一样,是一个纪念日。如今,“3·15”是否已成为一个品牌,是否属知识产权,成为与会者首先研讨的一个问题。

   与会者一致认为,由于这些年来我国相关执法部门、社会团体和社会各界每到3月15日国际消费者权益日时,都会开展丰富多彩的宣传和维权活动,逐渐使“3·15”在社会公众中成为消费维权的一个特殊符号,成为消费维权的象征,已具有公益性特点。可以说,它是我国政府多年来培育出来的一个无形资产,属于一种带公益性质的知识产权。

   既然“3·15”属于一种带公益性质的知识产权,当它受到不法网站侵害时,如何维护它的权益,就成为与会者研讨的另一个重要问题。

   国家工商总局消保局督导处李晓清建议,通过立法对“3·15”及其他带有公益性质的标志和符号进行保护。

   国家工商总局商标局监管处嵇苏庆从商标保护角度提出了“3·15”维权的途径。他表示,企业名称傍名牌基本上侵犯的是私权,而网站傍名牌既可能侵犯到私权,也可能侵犯到一些公众权利。“3·15”是一种带有公益性质的权利,可以作为官方标志来保护。

   全国政协委员谢朝华认为,国家可以授权特定的机构使用“3·15”,当“3·15”的权益受到侵害时,由这一机构提起公益诉讼,从而使“3·15”权益得到有效保护。

  打击傍“3·15”网站要形成合力

   在积极维护“3·15”权益的同时,如何有效打击一些傍“3·15”的网站,成为与会者争论最大的问题。

  傍“3·15”网站的源头在哪里?能否从源头上进行遏制?怎样才能对其进行有效打击?

   不少与会者提出,鉴于傍“3·15”网站侵害企业权益的现象日益增多,相关部门可以采取措施关闭一些已确定有严重违法行为的网站,并且从域名注册方面严加管理,将域名注册管理与企业名称登记、商标保护结合起来,从源头上遏制这种违法现象的发生。

   针对“3·15”域名的使用问题,中国消费者协会法律部陈剑认为,应在域名保护方面有一些特殊规定,把“3·15”作为具有特殊含义的域名进行保护性注册。

   工业和信息化部电信管理局市场管理处许谦认为,关闭有违法行为的傍“3·15”网站需要有关部门对其违法行为进行认定。但是,仅仅关闭只是一个治标不治本的办法。因为开办一个网站成本很低,今天关了,明天他可能改头换面,重新注册。所以,要有效打击这种网站的违法行为,就要加大其违法成本,有关部门对其违法行为要加大处罚力度。

   中国互联网协会12321举报中心李红认为,非法网站侵害企业权益的问题非常复杂,牵涉面也很广,不可能由某一个政府部门采取某一项措施就能彻底解决,它需要社会方方面面共同努力。比如,政府部门出台法规,执法部门加强监管,行业协会加强自律,技术部门提供技术支持,同时相关部门还要做好法规宣传教育,有时甚至需要全球合作。

   在规范网站方面,中华全国新闻工作者协会国内工作部行业自律处孙兆华认为,对互联网的管理是一个大课题,不仅是一个社会问题,而且是一个系统工程,需要多方参与、配合。有关部门正在建立媒体退出机制,类似以敲诈勒索为生的媒体将会退出。

  中消协原秘书长杨竖昆提出了积极建议:由工商部门或消协发布公告或声明,声明哪些网站与工商或消协没有关系,提醒社会公众注意。

  中宣部新闻局苏大鹏也赞同这种做法。他还提出,工商部门、消协或者受害企业可以组织媒体,集中对一些比较典型的案例进行报道,给那些傍“3·15”的网站和个人造成社会舆论压力,从而震慑其他违法者,警醒社会各界。这也能减少执法成本。

  企业要学会有效维权

   研讨会上,与会企业代表谈起自己受侵害以及奋起维权的经历时,情绪激愤。他们反映说,企业一步步发展到今天很不容易,权益受到侵害时自身也在积极维权,甚至诉诸法律。虽然官司打赢了,但维权成本太高,而傍“3·15”的网站数量又如此之多,企业疲于应付。他们呼吁政府主管部门对类似傍“3·15”的网站要进行规范,主动出击,不能让别有用心的人利用网络对企业进行敲诈勒索的现象泛滥成灾。

  国务院新闻办网络局综合处巫峰建议企业:首先要看清这个网站是否有备案或经营许可证,没有备案或经营许可证的网站一定是非法网站;其次要看作者是否具有新闻记者证,可上中国记者网核实其真伪。如果企业遭遇不良网站侵权,可以在企业自己的网站发布信息。这样,两方面的信息在网上就会出现一种平衡状态,网民就不会轻易相信负面的信息。此外,企业做好自身网站的评论队伍建设也很重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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