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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京:商家虚构原价打折最高可罚3万元         ★★★ 【字体:
北京:商家虚构原价打折最高可罚3万元
作者:未知    新闻来源:消费日报    点击数:    更新时间:2006-10-17
10月8日,北京一些商家“全场7折”等促销海报仍然高高悬挂,但从近日起,商家再宣称“全场促销”将被处罚。由商务部、工商总局等5个部门联合发布的《零售商促销行为管理办法》将从本月15日开始执行。按照新规定,商家虚构原价打折揽客、宣称“全场促销”等行为,今后最高可罚3万元。
  价格欺诈是消费者在购物时反映最多的问题之一,中消协等单位的网上问卷调查显示,68.4%的消费者反映购买促销商品时,最担心碰到“商品的价格在促销前已被商家提高”的情形。针对一些零售商在促销前先提价再打折,实际的价格比促销前还高的情况,《零售商促销行为管理办法》规定,零售商不得利用虚构原价打折或使人误解的标价形式或价格手段欺骗、诱导消费者购买商品。
  据了解,此次颁布的规定,对消费者非常有利,如商家不得降低促销商品,包括奖品、赠品的质量和售后服务水平;不得虚构清仓、拆迁、停业、歇业、转行等事由开展促销活动;不得以促销为由拒绝退换货或者为消费者退换货设置障碍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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