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9月26日,来自福建、江西、湖北3省10个风景区工商部门的代表,在福建省武夷山市签订了《名胜风景区消费者权益保护区域协作议定书》。今后,十地工商部门将在受理投诉、共享信息和人员交流等方面开展互助合作。
为加强风景区之间消费者权益保护工作的协作,促进旅游市场健康有序发展,江西庐山、井冈山、三清山,湖北武当山及福建武夷山、万石山、莆田妈祖、太姥山、大金湖、永定土楼10个风景区工商部门齐聚武夷山,议定互助协作条款。按照议定书,消费者在以上10个风景区中任何一个风景区遇到消费纠纷,可向其住所地的12315申诉举报中心投诉,不必再向事发地工商部门投诉。
据了解,议定书中还明晰了投诉处理机制:10个风景区工商部门在12315申诉举报电话的基础上,充分利用现代通信信息网络资源,建立消费提示警示共同发布制度,搭建消费维权信息内部交流平台;合作区域内消费者进行异地投诉的,实行“谁受理、谁转办、谁反馈”的原则,统一异地投诉受理调处时限,并相互认可事发地依法处理的消费争议及纠纷事宜;合作方还将定期组织人员交流,探讨消费者权益保护机制和消费争议管理机制运行中出现的新情况新问题,不断提升消费者权益保护工作水平。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