如果在该县范围内承揽相关工程业务过程中有被认定有商业贿赂、规避招标、擅自组织施工等20多种不良行为的事实,将被记入当事企业单位或当事人的信用档案,并根据情节轻重,给予相关单位和个人红色、黄色警示,并由建设局列为重点监督检查对象,可给予通报批评、警示谈话或由媒体曝光,不良行为记录还将被作为资信评估、资质升降、资质或资格证书吊销以及从重处罚的重要依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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