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质检总局公布部分“年货”食品质量抽检情况            【字体:
质检总局公布部分“年货”食品质量抽检情况
作者:佚名    文章来源:新华网    点击数:    更新时间:2008-1-2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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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食用植物油合格率为99.9%

       

     新华网北京1月27日专电(记者郝亚琳)春节前夕,国家质检总局专门对部分“年货”食品进行了质量监督抽查。其中,食用植物油产品实物质量抽样合格率为99.9%。

        

     此次抽查对食用植物油产品中的酸价、溶剂残留、过氧化值等10个项目进行了检验,共涉及北京、天津、河北、黑龙江、辽宁、上海、江苏、浙江、山东等9个省、直辖市27家企业生产的27种产品(不涉及出口产品)。经检验,涉及人身健康的主要安全项目黄曲霉毒素B1、重金属含量等指标全部符合国家标准规定的要求。

       

     抽查中发现的主要质量问题是个别产品酸价和溶剂残留量超标,其中包括北京国粮食用油有限公司生产的九九香牌浓香大豆油。

       

     针对抽查中发现的主要质量问题,国家质检总局已责成各地质监部门严格按照产品质量法等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对抽查中产品质量不合格的企业依法进行处理,限期整改。

       

     此外,专家提醒消费者在选购食用植物油产品时,应选择标志规范齐全、在保质期内的产品。消费者可透过透明包装查看油是否明亮透彻、是否有不正常的异物。开封后要检查油的气味,正常的油不应有酸败味或哈喇味。在储存时,要注意放在避光、阴凉、干燥的地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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