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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市日前发布的《深圳市住房保障发展规划》计划在2008-2010年安排建设保障性住房9.73万套,规划思路清晰,目标明确。”昨天,市政协委员吴长文认为,当前应开展专题调查和研究,通过身份识别系统等有效措施,使保障性住房全面覆盖真正需要的人群,让人人享有适当的住房。
9万多套住房远不能满足实际需要
在《关于进一步加强深圳市住房保障体系建设的建议》中,吴长文委员分析认为,自2004年以来,我市户籍人口每年增加10-20万人,到2008年一共新增户籍人口约80万人,按至少一半人口需要保障性住房计算,仅这一时期调入人员需解决40多万套住房,加上历史旧账和今后发展,需要解决的住房数量更大,而规划中提出建设9万多套住房,这与我市实际保障住房的需求存在很大差距。
他说,确定住房保障人群要综合考虑收入水平和实际住房能力的对比关系。深圳的房价已经高企,而职工的工资水平并没有多大提高。按照合理的房价为家庭年收入7倍计算,4口之家的年收入在15万元以上方可购买70平方米的住房,而目前我市出台的经济适用房申购条件为年收入5.9万元以下,因此,保障的对象十分有限。
政府应提供专项保障资金和土地供应
吴长文建议,为切实解决我市保障住房问题,应从下面几个方面着手:一是尽快展开专题调研,并公开征求公众对保障性住房的意见,争取2008年内出台《深圳市委市政府关于建立保障性住房体系促进安居的决定》,2010年底前市人大出台《深圳经济特区住房保障管理条理》,并出台具体可操作性的方案;二是在法律和机制上允许保障住房的投融资多元化,探索和推行新型的合作建房制度;三是加快廉租房建设,覆盖20%人群,采取切实的保障措施,如身份识别系统,保证住户是申请者,从而保障廉租房用于真正需要的人群。
此外,他还建议政府提供专项保障资金和土地供应、市人大设立保障住房居民投诉网站、组建保障住房管理局等措施,彻底解决我市的保障住房问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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