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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强调:要防止房价的大起大落            【字体:
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强调:要防止房价的大起大落
作者:佚名    文章来源:第一财经日报    点击数:    更新时间:2008-3-18

 

  住房是最大的民生。在全国“两会”进入尾声时,住房和城乡建设部有关负责人就住房保障等情况接受了中外记者的集体采访,针对当前房地产市场的诸多热点问题一一进行了解答。  

 

  有关负责人在回答本报记者相关提问时,特意强调要防止房价出现大起大落的情况,并就如何防止房价大起大落提出了三方面意见:一是要明确政府的责任,把价格的监管纳入到政府的目标责任制,实行问责制;二是采取包括土地、信贷和税收在内的综合性措施,做到三个平衡,即总量基本平衡、结构基本合理、价格基本稳定,使价格水平与多数群体的支付能力相适应;三是加强市场的监管,加大对违法违规行为的处罚力度。 

 

  在这样的场合和时机再次强调防止房价大起大落的问题,与今年以来房地产市场出现的所谓“拐点”论有关。去年10月份后,在北京、深圳、广州等房价涨幅比较大的城市,先后程度不同地出现房价回落、成交清淡的情况,有些城市房价的下降幅度还很大。一些开发商为了把房子卖出去,也推出了很多优惠措施。在这样的背景下,“拐点”论一时兴起。但站在全局的角度看,无论大起,或是大落,都给社会以及相关利益主体带来不必要的损失。因此,作为主管部门,不仅关心房价的上涨,也关心价格可能的大幅下跌,是顺理成章的。  

 

  政府部门有危机意识当然很好,也很必要。但是,就当前及未来相当长一段时间而言,防止房价大起大落的重点,应还是在“起”上,而不是在“落”上。原因很简单,房价总的趋势还是上涨的。根据国家发改委和国家统计局联合发布的统计数据,今年1月份,全国70个大中城市房屋销售价格同比上涨11.3%,涨幅比上月高0.8个百分点;环比上涨0.3%,涨幅比上月高0.1个百分点。这说明,虽然全国房屋销售价格环比涨幅趋缓,但同比涨幅仍然在高位运行。  

 

  长期来看,房价总体呈上涨趋势的理由在于:首先,中国处于城镇化快速发展的过程中,人口的大规模迁移对住房的需求,特别是对住房保障的需求非常大。据测算,在欧洲国家,大概200年发生的人口迁移在中国30年内就要完成;其次,中国人多地少的矛盾非常突出,土地相对短缺,资源相对不足的情况将长期存在;另外,中国还是发展中国家,整个财政的实力、国家的住房保障能力还不是非常雄厚。因此,在这些约束条件下,解决中国城镇住房问题仍是我们必须面临的重大挑战。  

 

  住房和城乡建设部有关负责人提出的防止房价大起大落的意见,确实具有针对性,也具有操作性。这三条意见如能严格执行,应该能够使房价保持稳定。特别是其中提到的问责制,这在目前高企的房价下,尤有必要。住房虽是商品,但却是一种特殊商品,而目前的房地产市场又是一个不完善的市场,因此,政府不能按照对待一般商品的方式对房价的上涨放任不管,不能单纯依靠经济手段,必须辅以行政手段。  

 

  同时,也要看到,发挥行政手段的作用不是由政府管制一切,而是应该让有形之手去建立市场运行规则和监管机制,尊重市场规则特别是价值规律的作用。在这方面,我们是有过教训的。  

 

  近年来,政府出台了很多政策,包括一些严厉的行政措施来平抑房价,但从实际效果看,都不太理想,其中很重要的原因,就是没有遵循市场规律。住房市场本质上受供求关系的支配,目前的问题是由供需矛盾造成的,是供应不足,特别是满足中低收入阶层的住房严重不足造成的。可政府出台的诸多措施,想方设法扩大满足中低收入人群需求的房源的力度不足,而控制房地产市场的土地供应,紧缩银根却能立竿见影。虽然政府的本意是要控制价格,但并未能真正改变供求关系,因而结果未必如愿。  

 

  所以,防止房价大起大落,需要严格监管和尊重市场并重,其中,尊重市场是前提,在尊重市场的情况下严格监管。就当前而言,尊重市场关键是要扩大供给,建立多层次住房保障体系。在这方面,我们已有一些进步。比如,在建立面向低收入群体的廉租房和经济适用住房制度后,又开始建立面向中等收入群体的限价房和经济租用房制度。目前的任务,是要继续扩大这些保障和半保障性质的住房供应。  

 

  解决中国的住房问题是一项长期而艰巨的任务。要实现全体人民“住有所居”的目标,必须立足于经济社会发展阶段的特点和人口资源条件,正确发挥政府和市场的作用,坚定不移地推进住房改革和建设,建立符合国情的住房政策体系。舍此别无他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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