应该说,国家对经适房的政策是明确的。最近国务院在有关文件中,再次明确经适房建筑面积必须控制在60平方米左右,并要求房价较高、住房结构性矛盾突出的城市,增加经适房的供应。为什么基层的一些“歪嘴和尚”最后还是把“经”念歪了,最主要原因,就是一些地方政府在这一问题上做了“甩手掌柜”。政府除了划拨土地,其余一律撒手不管。不仅放手让房地产开发商自定户型、自定面积,甚至销售对象往往也由房地产开发商来确定。
经适房不仅是当前社会普遍关注的热点,也是一个事关大局、全局的问题。处理不好,可能引发社会不公及社会矛盾。地方政府作为经适房建设主体,不能甘当“甩手掌柜”,而要在用地规划、建设过程中,特别是经适房的销售去向安排上,全程监管,负责到底。决不能让困难户可望而不可及,让有限的房源成了“有钱人”“有权人”的掌中物。
对那些群众意见很大、反映强烈,在经适房分配上“劫贫济富”的地方和问题,再不能听之任之。有关部门应拿出有力有效的解决办法,建立有效的监管机制,对那些违反规定,把经适房卖给不符合供应对象的开发商,应予以相应的惩处;对监管失察的部门和负责人,也应追究其失职渎职之责。 (来源:每日经济新闻 刘文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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