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代表我国汽车环境保护最高荣誉“国家环境友好汽车”评比活动将在全国范围内开展。日前,国家环保总局向国内汽车生产企业和汽车检测机构发布公告,就最新制定的《国家环境友好汽车实施方案》广泛征求意见,该方案有望于今年上半年正式实施。
●八大评定标准对应四项优惠政策
据悉,该方案主要围绕“树立科学发展观,建设资源节约环境友好型社会”的宗旨,制定了一系列“国家环境友好汽车”评定标准,内容涉及污染物排放、车载诊断系统、燃料消耗量、二氧化碳排放、车内外噪声、车内空气污染物浓度、材料可再利用率等8个方面。对于通过审定的企业和车型,将被授予国家环保总局“国家环境友好汽车”称号。
这不仅是一项代表着国内汽车环保的最高荣誉,还意味着该车型可以享受一系列环保优惠政策。据国家环保局污染控制司介绍,对汽车生产企业来说,环保部门将优先推荐其进入政府采购名录,优先推荐其为城市出租车候选车型,并允许该企业在政府网站和机动车环保网站上设立网页宣传介绍其企业和车型。而对购买“环境友好汽车”的众多消费者来说,则意味着可以延长汽车环保定期检测周期,可节省环保检测的时间和费用。
不过,这一荣誉并非是“终身”的。记者了解到,即使拥有“国家环境友好汽车”的称号,也不意味着从此便“高枕无忧”,因为国家环保总局将对企业和车型进行跟踪监控,以保证其质量稳定达到“友好汽车”的要求。获得荣誉称号的企业,也必须定期向国家环保总局报告其企业和车型的质量保证和达标情况,并接受社会监督,如出现多次投诉、举报或重大事故,整改无效的,将取消其称号。
●评定标准比国家标准更严格
记者看到这份《国家环境友好汽车实施方案》的征求意见稿长达7页,评定采取申报审批的方式,在是否属于“环境友好汽车”的8项评定标准中,除了产品应符合国家有关轻型汽车各项强制性标准的最起码要求外,还有一些比国家标准更严格的要求。
提出申报要求参加评定的车型必须年产量在5000辆以上,针对因价格昂贵导致销量有限的混合动力车、电动车等新型能源汽车,其评定标准将视情况另行制定补充规定。
汽车排放污染物中一氧化碳(CO)、碳氢化合物(HC)、氮氧化物(NO)和颗粒物(PM)的排放量限值仅为国Ⅲ标准的50%;汽车必须装备车载诊断系统(OBD),油耗符合GB19578第二阶段的规定;对二氧化碳排放量制定了细致严格的规定,根据整车质量的不同,分别制定了16个限定指标。
对于汽车噪音,“友好汽车”加速行驶时车外噪音限值符合有关国标即可,而在时速90公里匀速行驶时,方案中规定了车内噪声限值为65分贝;对于汽车材料的使用,“环境友好汽车”的产品可再利用率要求在90%以上。其中,产品的离合器不得使用含有石棉纤维的摩擦材料,车身喷涂应使用对作业环境空气污染较小的水性涂料。
●首次对车内空气污染物规定限值
《国家环境友好汽车实施方案》征求意见稿中,首次对“车内空气污染物浓度限值”提出了具体明确的量化规定,为长期以来厂家、经销商和消费者之间争执不已的车内空气是否构成污染问题“立规”。这是国内首次制定的车内空气质量量化指标,据悉,国际上目前也尚无此项规定。
据了解,制造商为追求更好的效果,更柔软的装饰面板、手感更好的贴面材料都是通过对原材料加入添加剂、有机溶剂等达到的。一辆汽车的塑料用量平均为80公斤,粘合剂的用量也达到每车5-27公斤。车内的塑料、橡胶部件、织物、油漆涂料、粘合剂、保温材料都有可能成为有害物质的藏身之地。一辆汽车包含上万个零件,零件加工、供应商也涉及到国内、外多个企业,整车制造商要想做到对每个零部件在环保方面检测全部合格并不是件容易的事。
据悉,该征求意见稿对车内包括甲醛(HCHO)、苯(C6H6)、甲苯(C7H8)、二甲苯和总挥发性有机物(TVOC)等污染物的限值进行了明确规定,这将迫使汽车生产厂商不得不重视对车内空气污染材料的控制,从而解决目前广泛存在的车内空气污染的难题。
●强制性国家环保标准亟待出台
不过,法律界人士也对该标准值的法律效力提出质疑,由于这只是“国家环境友好汽车”的评比标准,并非国家标准,不具有法律强制力,其出台的意义更多是推荐和引导。一旦发生车内空气质量纠纷,这一指标只能作为法院判案的一个参考依据。
记者了解到,真正具有法律强制力的国家环保标准《车内空气污染物浓度限值及测量方法》还迟迟没有出台。尽管早在2004年7月,国家环保总局就组织了从事汽车环保、环境空气质量检测、室内空气质量检测等专业工作的专家,正式启动该标准的制定工作,但其出台时间却一推再推。
国家环保总局官员对此的解释是,车内空气污染物标准并不等同于室内空气质量标准,其制定工作存在较多技术难题,因而至今国内外尚没有一部类似的标准。这些技术难题主要有测量方法的研究与制定、主要污染物筛选、测量工况的确定及大量的测试等。
车内空气污染已经是一个老问题,近年曾频频引发官司,多数都以“国内无空气质量标准”而判定消费者败诉(见链接)。消费者秦先生对此表示不解,“既然专家们都承认苯、甲醛等会对人体造成严重的损害,而且利用现有的技术手段,这些有害物质含量是可以测出来的。那么有关制定这个标准的所谓难度,实际上就只是在哪里‘划线’的问题了。是划得相对严格些,对消费者健康更加有保障,还是划得相对宽松,让厂家更容易达标一点。”业内人士预测,尽管还不知道最终这条线会被划在哪儿,但国家环保标准肯定会比“友好汽车”评比标准宽松。
国家环保总局有关人士表示,环保总局正在积极制定法律效力更高一级别的《机动车污染防治条例》,该条例将力争在“十一五”期间出台。
链接一
事件一:2004年北京丰台区法院对“奥拓车苯超标引发死亡赔偿纠纷案”做出判决,以“原告妻子因再生障碍性贫血死亡为苯中毒所致证据不足”,判定原告败诉。但法院同时认为,国家现对车内空气质量未颁布标准,为此,法院向国家质监总局发出了司法建议书,建议尽早制定车厢内空气质量标准,使车辆所有人在维护其合法权益不受侵害时有标准可依;同时,建议将汽车车厢内空气质量达标作为汽车制造业的强制性规定。
事件二:消费者卢先生新买的一辆道奇公羊车经过经销商装饰后,车内甲醛含量超出国家室内空气标准26倍,车内有刺鼻气味,卢先生也出现脱发现象,经诊断为“甲醛接触反应”。一审法院判定经销商全额退购车款69万元。北京市二中院以“我国目前还没有出台车内空气标准”为由,二审改判销售商补偿卢先生3万元。
事件三:中国室内装饰协会室内空气监测中心曾对北京200辆车进行检测,结果发现,若参照室内空气质量标准,近90%汽车存在车内空气甲醛或苯含量超标问题,且大部分车辆甲醛超标都在五六倍以上,其中新车的空气质量最差。
事件四:2006年初,美国AnnArbor环境集团发表了一个报告,称车内空气中的有害化合物含量是家居和办公室中的5到10倍。该报告的标题为“任何速度都有毒”,书名显然是模仿了出版于1965年的《任何速度都不安全》,当年该书矛头直指各大汽车公司罔顾消费者生命安全,最终促使美国出台了世界首个汽车召回制度。今天,这篇报告在美国汽车界和化工界引起的震动不亚于当年。
●链接二
车内空气污染物三大来源
■车内装饰材料污染
汽车零部件和车内装饰材料塑料、橡胶、织物、油漆涂料等中所含有害物质在汽车使用过程中释放到车内环境,造成车内空气污染。污染物主要有苯、甲苯、甲醛、碳氢化合物、卤代烃等。
■外部污物进入车内
如果密封不严,外界环境的污染物将进入车内环境,造成车内空气污染。污染物主要有碳氢化合物、一氧化碳、二氧化硫、氮氧化物、颗粒物等。
■自身排放的污染物
汽车自身排放的污染物进入车内环境,包括汽车排放的污染物,或汽车空调长期使用后风道和冷凝器内积累的污垢。污染物主要有碳氢化合物、一氧化碳、氮氧化物、微生物、苯、烯烃、芳香烃等。
(编辑:盛秀华)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