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第三世界的政治盟友变成对华提起贸易争端的先锋,中国在政经纠结中寻求平衡
曾经趋于缓和的纺织品贸易摩擦,再度开始冲击中国。与2005年以欧美为首发起“特保”威胁不同,这一次,主角是发展中国家。
近日,厄瓜多尔外贸部向世贸组织通报,称该国正在调查219类中国纺织品的“市场扰乱”行为,并准备对中国纺织品采取特别保障措施。
与此同时,受到业界普遍关注的印度对华丝绸反倾销案也有了初步结果。4月27日,印度反倾销调查局做出初裁,否定了中国企业的市场经济地位申请,确定应诉企业的倾销幅度在57.42%-115.74%之间,并决定采用最低限价的方式征收反倾销税。
该案肇始于去年5月18日。印度宣布对原产于中国的每米克重在20克-100克的绸缎产品进行反倾销调查,涉案金额达1.8亿美元。这不仅是印度对华提起的最大一起反倾销调查,也是迄今为止发展中国家对华纺织品反倾销案中涉案金额最大的一起。
发展中国家成为中国在贸易摩擦中的新对手,正是2005年以来的突出现象。厄瓜多尔、秘鲁、哥伦比亚、巴西、土耳其分别对中国纺织品提起特保和反倾销调查。这种趋势正在蔓延到轮胎、陶瓷、玩具等众多行业。据商务部统计,2005年,中国遭遇各类贸易救济措施64起,其中发展中国家发起的案件超过60%。
许多专家认为,如何应对与发展中国家的贸易摩擦,已经是迫切而棘手的问题。当长期以来的政治盟友变成经济对手,中国应该采取何种姿态保持平衡?
利益格局改变
发展中国家对华贸易摩擦早于上个世纪90年代就已经出现,但真正受到关注,则始自近来的纺织品争端。
具有代表性的是《伊斯坦布尔宣言》。2004年3月3日,土耳其及美国的纺织行业组织联合发表宣言,要求世贸组织推迟取消纺织品配额限制的时限。该《宣言》要求世贸组织继续对中国纺织品出口实行配额管理,并搜集了近50个国家的90多个专业组织签名,其中发展中国家占了一半以上,包括赞比亚、坦桑尼亚等中国的传统盟友。
促使传统盟友站到对立面的,是对未来竞争的极度担忧。由于产业结构雷同,发展中国家与中国形成直接竞争。对于欧美来说,纺织品配额的取消可能只是造成部分行业员工的失业危险。对发展中国家则可能造成对其支柱产业的重大冲击。
中国一家大型纺织企业的生产规模,相当于整个南非纺织业的规模;斯里兰卡的纺织业就业人口180多万人,其出口额占该国出口总量的95%。商务部一位副部长在谈及中国纺织品对欠发达国家的冲击时举例说,令人苦笑的是,“突尼斯的纺织业原为中国所援建,今天却受到了来自中国的冲击。”
“中国的纺织厂基本上都是工业化生产,但印度的大部分纺织厂还是手工作坊式的。”在印度对华丝绸反倾销案中,一位赴印磋商的中方代表团人士也深有感触。在访问了印度多个城市的纺织厂后,这位人士向《财经》表示,印度在劳动力方面也许比中国更加低廉,但中国的劳动生产率和产能远高于印度,因此总体价格优势十分明显,“这样的冲击,他们真是受不了。”
纺织品的冲击因配额取消而显得尤其突兀。但在许多其他行业中,中国的庞大产能也早已显示了力量。
以轮胎为例,迄今,已有澳大利亚、巴西、秘鲁、埃及、阿根廷、土耳其、南非、墨西哥和印度等九国对中国发起过反倾销调查,涉及产品主要为汽车斜纹轮胎或较低科技含量的自行车或摩托车轮胎。
轮胎系列案也反映了近年来中国遭遇反倾销的一个新现象——连锁反应,即同一类产品在不同国家连续遭到反倾销调查。与轮胎类似的还有陶瓷产品。2005年,中国陶瓷产品连续在埃及、秘鲁、墨西哥、巴基斯坦等国家遭遇反倾销。
扩大产能——出口——遭遇摩擦——转战市场——再遇摩擦,已经成为中国许多行业难以避免的恶性循环。随着产能不断扩大,就像滚雪球一样,这种恶性循环的速度越来越快,范围越来越广,各国采取的反倾销等贸易救济措施力度也越来越大。
观韬律师事务所合伙人蒲凌尘认为,中国企业以规模和价格取胜的出口模式,也是四处碰壁的重要原因。他表示,中国企业大多为贴牌生产,缺乏在国外市场的营销渠道以及品牌建设,使得企业放弃市场相当容易。这也造成了企业一旦遭遇反倾销,便蜂拥涌入另一个市场。
今年2月,国家发展与改革委员会主任马凯提出,2006年,钢铁、电解铝、铁合金、焦炭、电石、汽车、铜冶炼行业产能过剩问题突出,水泥、电力、煤炭、纺织行业也存在着产能过剩的问题。工业经济联合会最近举行的国际贸易争端分析会上,商务部副部长高虎城不无忧虑地指出诸多行业产能过剩的危险,“这些产能势必要通过扩大出口释放,……可以想见贸易摩擦不断增加。”
“不知为何赢,不知怎么输”
近年来,发展中国家掀起的对华反倾销案之金额和数量不断增加。
以印度为例,过去单个调查涉案金额从未超过1000万美元,而此次丝绸反倾销案则高达1.8亿美元,涉案企业达百余家。今年3月立案的印度对华青霉素工业盐反倾销案,涉案金额达1亿美元。发展中国家立案的数量也不断增加。印度、土耳其、秘鲁等几乎每年都保持在五起,在全球各国中保持前列。
这给中国企业带来了极大的挑战。仅语言一项就难以应付。不过,真正棘手的,则是发展中国家在反倾销案立案、调查以及裁决方面的随意和不透明。
“印度立案太轻松了。”北京小耘律师事务所律师张毅合伙人说。张在印度对华丝绸反倾销案中,代表中国纺织品进出口商会做无损害辩护。他告诉《财经》记者,与欧美在申请反倾销时提供几百页材料不同,印度申请方在申请立案时,只需要填写十几页纸的表格即可,并没有按照WTO的反倾销相关规则,搜集必需的材料。
在应诉丝绸一案时,中国纺织品进出口商会要求印度方面提供证明的确存在损害的数据。但印度调查机关以“不可能搜集到材料”为由,即驳回了许多要求。
许多律师告诉《财经》记者,在一些发展中国家立案的官司,由于随意性较强,会出现“赢不知道为何赢,输不知道怎么输”的情况。
一位律师举例称,在应诉秘鲁的一起官司中,他们搜集了大量材料,前后经历整整一年,依然以简单的理由被课巨额反倾销税。而在另一起反倾销案中,中方仅填写了数份应诉表格,就获得了零关税税率。更有甚者,在土耳其等国家,中方应诉企业几乎每案必败,企业应诉积极性大大受挫。
张毅认为,由于发展中国家提起特保和反倾销调查的成本较低,较易被滥用于贸易保护。同时,中国企业由于信息不明,加上对发展中国家市场不重视,往往轻易放弃,激励对方提起更多案件。
特保措施也是如此。以纺织品为例,已经有土耳其、厄瓜多尔、秘鲁、哥伦比亚、巴西等国启动了纺织品特保,尽管目前无一正式实施,“但是实际上都是因为政府交涉以贸易和利益交换的结果。”北京正见永申律师事务所合伙人杨晨说。
特保数量不断上升,显示发展中国家的特保提起依然十分随意。“这成为他们的谈判筹码,如果不达到目的,就可以用特保威胁。”杨说。
不规范贸易行为贻祸
另一方面,与其他发展中国家的贸易摩擦,也暴露出中国企业的不规范做法产生了“后遗症”——低开发票。简单来说,即指中国出口商在填写商品的报关价时,填写比实际价格更低的价格。
低开发票风波的导火索,是印度对华丝绸反倾销案。2005年,印方提出中国丝绸产品低价倾销,一个重要依据是中国产品在印度海关报关价格奇低。
“我们不了解到底发生了什么。但是我们去中国海关查的时候,发现价格和印度海关的报关价格并不一致。”中国纺织品进出口商会秘书长曹新宇对《财经》说。
“低开发票是被迫的。对企业利润没有任何帮助。”一位业内人士对《财经》说:“印度进口商选择面很宽。你不低开发票,不帮我逃我在进口环节的关税和增值税,我就不从你这里进口货物。”
尽管国内并没有明确曝光或者大规模报道企业的低开发票行为,但《财经》记者采访的许多业内人士均告知,为了迎合进口商而低开发票,已经是贸易界公开的秘密。这样的做法不仅发生在纺织品行业和印度,许多行业在对许多发展中国家的出口方面,都存在这一现象。
“这主要是在海关监控不严格的国家发生。”杨晨告诉《财经》,低开发票的情况在欧美等严行执法的国家鲜有发生,且一旦出现,即会遭到重罚。
自去年发现低开发票问题,中国纺织业掀起了规范出口秩序的自律行为。今年1月,商务部颁布《低开出口发票行为处罚暂行办法》,宣布对低开发票企业采取包括取消外贸经营权三年等处罚措施。
印度调查机关也开始采取行动。首当其冲的,是4月4日终裁的印度对华粘胶纤维纱线一案。“调查机关卯足了劲调查我们企业低开发票的问题。而且在这个案子当中,没有采用中国企业全额的出口价格,采用的只是在印度海关清关的那部分。”一位该案的代理律师对《财经》说。
尽管刚刚初裁的印度对华丝绸反倾销案并未涉及低开发票事项,在这位律师看来只是未到时候。他认为,一旦丝绸案进入到核查阶段,低开发票将是核查重点。“因为印度在前一个案子已经搞清楚了这个问题,而且两个案子的负责财务调查的官员是同一个人。”
政经纠结
不过,无论是特保,还是反倾销,中国企业往往需要政府的助力。尽管反倾销的应诉主体为企业,但在重大案件的应诉过程中,政府出面十分频繁。比如印度丝绸反倾销案,中方派出了包括政府官员、企业和纺织品进出口商会百人组成的庞大代表团赴印磋商。
“正是因为发展中国家随意性大,如果政府不出面,他就不重视。”张毅说。
迄今为止,全球已经有53个国家承认中国市场经济地位,其中大部分为发展中国家,包括韩国、南非等反倾销立案大国。这给中方应诉带来了巨大的便利。然而,并非所有承认中国市场经济地位的国家立即将此法制化。
以阿根廷为例,尽管阿根廷在2004年与中国签署了备忘录正式承认中国的市场经济地位,但2005年7月结案的眼镜反倾销案审理过程中,阿方仍采取了替代国的做法。中方希望阿方尽快纠正该歧视性做法,履行双方协议,在反倾销调查中给予中国涉案企业完全市场经济地位待遇。出现类似情况的还有巴西和秘鲁。 对于种种明显的不规范行为,有意见认为,应该学习印度、土耳其等国家,诉诸WTO争端解决机制等法律行动,真正推动发展中国家对华反倾销和特保的规范化。但是,也有观点表示,对于长期的政治盟友,不可能做到像对发达国家那样强硬,针锋相对。
据WTO网站的统计口径,迄今为止,中国在WTO争端解决机制中作为原告一起,作为被告有四起,远低于大部分其他发展中国家的涉案数量。其中巴西作为原告22起,被告13起;印度作为原告16起,被告17起;墨西哥作为原告15起,被告14起;土耳其作为原告二起,被告八起。
2005年年底的一个公开场合中,中国商务部一位副部长表示,对于WTO争端解决机制,在“打与不打”之间有一个突破;但同时强调对发展中国家“不能完全讲规则,确实有一个合作和共赢的问题。”
谈及与发展中国家的贸易摩擦,这位商务部相关负责人承认,这比应对欧美“更加艰巨”。他表示,这些国家是中国的“合作伙伴”,“把中国当做他们的榜样和在国际社会交往当中值得信赖的盟友和朋友,希望在经济和贸易上得到中国的帮助与支持。”
“你要给他留出一段时间来调整。”他说。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