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讨择校费及增加月抚养费,高中女士小艾将已与母亲离婚13年的父亲告上法庭,要求其承担自己择校费的一半,并要求增加月抚养费。 近日,在北京密云法院法官的调解下,父亲同意负担7000元择校费,并将月抚养费增至150元。
今年16岁的小艾3岁时父母离异,此后她一直随母亲生活。根据当时的协议,小艾每月可以拿到父亲支付的50元抚养费。2006年中考失利后,为了能在理想的高中就读,小艾交纳了3万元择校费。小艾说,母亲月工资只有大约1000元,择校费对母亲来说是一个巨大的负担。另外,随着物价的逐渐上涨,每月50元的生活费已经远远不能满足生活需要。就这两项费用,小艾的母亲曾多次与前夫协商,但没有结果。因此,小艾将父亲告上法庭,要求其承担择校费用的一半,并将月抚养费增至200元。
庭上,小艾的父亲张先生说,离婚后自己没怎么见过女儿,女儿上高中择校也没有和自己商量,而且择校费不属于必要的教育费用,女儿完全可以去别的学校就读,因此不同意支付。另外,自己再婚后又育有一子,现任妻子无业,全家月收入也只有自己的1300元。因此,张先生说无力满足女儿的全部要求,只同意适当增加生活费。
经过办案法官调解,小艾母亲理解到前夫经济上确实存在困难,张先生也念父女之情,双方最终达成一致意见,张先生同意将抚养费增至150元,并尽自己最大能力负担小艾7000元择校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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