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福建省消委会提醒消费者警惕五类消费陷阱          【字体:
福建省消委会提醒消费者警惕五类消费陷阱
作者:佚名    文章来源:不详    点击数:    更新时间:2007-4-6
  •     健康、美丽、安全是消费者的追求,价格、合同是消费者生活中最为关心的事情。日前,福建省消费者委员会经过调查分析,总结出有关商家在健康、美丽、安全、价格、合同等5个方面设置的消费陷阱,并公布相关事例,提醒消费者注意。
        刷卡消费防安全陷阱
        消费者李先生在某商场购物,付款时用信用卡进行了刷卡结算。事后,李先生发现当时输错了密码,而这张信用卡在申请时是要求凭密码确认交易行为的,消费者对信用卡的安全产生了疑惑。
        ●评述:面对交易中的风险,有些银行推出了信用卡凭密码消费的服务。既然推出了相应的服务,银行就应该加以完善,以技术问题或线路错误等为借口是站不住脚的。倘若有消费者因此权益受损,银行将负有责任。
        买二手房入合同陷阱
        杨先生(买方)与林女士(卖方)在福州某房产信息有限公司签订二手房买卖合同,杨先生支付了定金。之后,林女士违约并交付违约金1万元。杨先生要求中介方退还定金并将1万元违约金交给他,但中介方以其补充协议第2条“买卖双方任何一方违约后,交易过程中产生的费用及甲乙双方的佣金及服务费在违约金中扣除”为由,予以拒绝。
        ●评述:中介方利用格式合同中的有利地位增加明显对消费者 (守约方)显失公平的不平等格式条款,限制了守约方获得违约金的权利,并让守约方承担了本应由中介方承担的经营风险。此类做法违反了《合同法》对格式条款的规定,应属无效条款。
        情感推销设健康陷阱
        福州市消费者朱先生参加某生物公司举办的系列饮水机销售联谊会,听信宣传,花费6480元购买了一台“具有防病治病保健功能”的饮水机。事后发觉这不过是一个普通的饮水机。
        ●评述:一些不法商人,利用老年人追求健康安全的心理,采用免费用餐、免费旅游等情感营销手段,高价销售与实际宣传不相符的所谓保健产品,使消费者蒙受损失。消费者不要轻信产品广告宣传中的绝对化用语,购买保健产品应选择正规商家,注意保留好消费凭证。
        医疗美容藏美丽陷阱
        消费者孙女士到厦门市某医院做隆胸手术,咨询时对方告知价格是8000元至1万元,填充物单价38元/mg,做完手术后医院要收3万元费用。孙女士认为自己在手术过程中处于麻醉状态,医院用了多少填充物无法知道,对这一收费提出异议,并要求退款。
        ●评述:依据 《消费者权益保护法》的相关规定,提供医疗美容的服务方有责任及义务将真实情况告知消费者。对消费者提出的询问,应当作出真实、明确的答复,并应按照国家有关规定或者商业惯例出具服务单据,保障消费者的知情权。
        购物返券有价格陷阱
        消费者王先生在某商场看中了某品牌运动服,价格为306元,售货员告知商场在进行买360元送200元的抵用券促销活动,王先生凑足360元的商品,得到了200元抵用券。接着,他又看中一双价格为250元的运动鞋。付款时被告知抵用券在购买300元以上商品时才能使用。王先生认为商场在未告知消费者的情况下诱导消费,要求退款。
        ●评述:《零售商促销行为管理办法》第7条规定,“零售商开展促销活动,应当在经营场所的显著位置明示促销内容,促销内容应当包括促销原因、促销方式、促销规则、促销期限、促销商品的范围,以及相关限制性条件等”,商场未向消费者明示或明确告知其开展的促销活动的具体内容,致使消费者受到误导而购买商品,损害了消费者的合法权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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