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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商部门提醒:消费者春节购物时莫忘维权            【字体:
工商部门提醒:消费者春节购物时莫忘维权
作者:佚名    文章来源:不详    点击数:    更新时间:2008-2-2
  •     春节将至,不少人都在忙着置办年货,或是为自己安排一个轻松愉快的旅行。为了维护消费者的合法权益,让群众愉快地度过一个祥和安乐的节日,市工商局提醒广大消费者在购买商品或者接受服务时注意维护好自己的权益。

      选好购物场所:消费者在购买商品或者接受服务时,应到证照齐全、有经营资格、信誉良好的场所,不要贪图便宜,在无证照、证照不全或者流动摊位上消费。

      认真查验商品:购买包装食品时,除了28类食品必须要有“ QS”标志外,还要看有无开封、漏气、肿胀等现象。

      理性对待促销:节日期间商场或者一些服务场所的打折、返券、有奖销售等促销活动大量增加,对这类促销活动消费者一定要保持理性心态,货比三家,咨询清楚此类活动的游戏规则,根据需要理性消费,不要盲目冲动。

      保存消费凭证:消费者选择商品或者接受服务时,一定要索要并保存好凭证。发生消费纠纷或者购买到假冒伪劣商品时,应及时拨打当地工商行政管理部门12315消费者申诉举报电话及向其他有关部门反映或者向当地消费者协会投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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