湖北省工商部门出台举报奖励办法,从今年1月1日起,对举报违反工商法律法规行为的有功人员实行奖励,最高可达4万元。
日前,湖北省工商局出台办法,明确举报违反工商法律法规行为予以奖励的范围、等级、标准、时限,并把奖励经费列入年度预算。办法出台后即受到社会各界的高度关注。
办法规定,对具实名以书信、电话、传真、电子邮件或口头反映等形式,向省内各级工商机关举报违反工商法律法规行为,且经工商机关查证并对所举报违法行为依法作出行政处罚的人员,由查处所举报违法行为的县以上工商局实施奖励。被举报的违法行为由工商所(基层分局)以自己名义实施行政处罚的,对举报有功人员的奖励由工商所的上一级工商局实施。
湖北省工商局将举报分为四个有功等级。对举报有功人员依据其举报有功等级和工商机关依法作出的行政处罚情况,实行一案一奖制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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