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儿童票价起纠纷 消费者投诉讨说法            【字体:
儿童票价起纠纷 消费者投诉讨说法
作者:佚名    文章来源:不详    点击数:    更新时间:2007-12-17
  •   在广告宣传单中承诺1.1—1.4米的儿童外出旅游按照成人价的1/2收取,可旅游社导游却又要加收150元的门票钱,消费者李某无奈之下投诉到鄄城县消费者协会,事情才得以圆满解决。

      国庆节期间,鄄城县某单位职工李带着其不满8周岁的儿子随一家旅行社到河南省修武县云台山游玩,当时该旅行社在广告宣传页上宣传:成人每人350元云台山二日游,1.1—14米的儿童按成人价1/2收取,李先生根据旅行社要求预交了520元的费用。在进入旅游景点时,当地一位女导游在没有量李某儿子的身高和征得李某的同意下,给李某的儿子购买了一张150元的成人票。李某以为是半价票,也没有具体问,可在等到游玩后乘包车返程的路上,旅行社导游告知李某需要再交150元的门票钱。李某感到十分不解,其儿子今年还不满8周岁,身高1.3米,上小学三年级,应该享有儿童的合法权益,不应再交钱。导游却一再坚持1.3米以上的儿童凡不带学生证的要买全价票,并说这是云台山景点的规定。一路上李某和导游争执不下,最后李某只好把工作证交给导游,李某和其儿子才算回了家。过后,李某找到该旅行社经理说明情况,想要回工作证,该旅行社经理解释说其交的175元不包含旅游门票钱,门票钱应有其本人负责,但导游为其儿子购买了全价票,导游也存在一定过错。为了不伤和气,要求李某和导游各承担75元。李某感觉再交75元钱实在不妥,并多次找旅行社未果。无奈之下,李某只好投诉到鄄城县消费者协会。

      接投诉后,鄄城县消费者协会立即进行了调查,证明情况确如李先生所说,该旅行社没有按照承诺履行,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消费者权益保护法》的有关规定,经法律法规教育,该旅行社认识到错误性,答应不再向李某要旅游门票钱,并将工作证件归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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