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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承诺服务内容及时限 (一)依法办理企业开业、变更、注销等核准登记手续; 1、企业名称预先登记在2个工作日内办毕; 2、各类企业(含分支机构,下同)开业登记在5个工作日内办毕; 3、各类企业变更、注销登记在3个工作日内办毕; 4、《广告经营许可证》核发在10个工作日内办毕; 5、企业动产抵押物登记在3个工作日内办毕; (二)依法实施行政处罚 1、在依法处罚中,对违法嫌疑物品实施登记保存措施的,在7个工作日内作出处理;依照法律、行政法规规定采取扣留、封存、收缴、扣缴等行政强制措施的,在30个工作日内作出处理。 2、全面加强市场监管,有形市场内监管做到亮照到位、举报投诉站设立到位、先行赔偿制度到位。 (三)依法处理消费纠纷 1、对涉及鲜活农副产品的消费投诉,在3个工作日内处理完毕。 2、一般消费投诉,在3个工作日内作出是否受理答复。
二、违诺处理和投诉方法 1、上饶市工商行政管理局实行行政执法责任制、行政执法公示制,保证服务承诺的实施。 2、对工商行政管理执法人员的违诺处理,视情节分别依照《江西省工商行政管理局行政执法违示责任追究处罚办法》和《江西省工商行政管理局行政执法错案责任追究暂行规定》追究有关责任。 3、任何单位和个人有权对工商行政管理工作人员的违诺行为进行监督和举报。 4、上饶市工商行政管理局举报电话:0793-8316413、8316458;消费者投诉举报电话:1231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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