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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登记机关
县(市、区)工商行政管理局
二、登记事项
名称、经营场所、负责人姓名、负责人居所、经营范围、经营方式
三、登记依据
1、《中华人民共和国个人独资企业法》;
2、《中华人民共和国个人独资企业登记管理办法》。
四、登记程序及期限
1、程序:受理→初审→审核→核准→收费→发照;
2、期限:自受理登记申请之日起3个工作日内完成。
五、需要提交的文件
1、投资人签署的《个人独资企业分支机构变更登记申请书》;
2、国务院工商行政管理部门规定提交的其他文件。
法律、行政法规规定须报经有关部门审批的业务的有关批准文件
申请人提交的文件、证明应当是原件,不能提交原件的,其复制件应当由登记机关核对
六、收费标准及依据
1、标准:变更登记费为100元/户;
2、依据:国家物价局、财政部价费字[1992]414号文件。
联系电话:0793-8212002 举报电话:0793-8316413
0793-8316460 投诉电话:0793-12315 |